職能職責
教務處是學校教學和教務管理的職能部門。
教務處的主要工作職責是:
一、擬定全校教學工作計劃,制訂教學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及督促檢查;會同各部門研究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規劃、課程的設置與調整、以及教學改革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。
二、組織各年級學習教學標準,并負責檢查歸檔;協助各年級搞好課程建設,組織各年級和教研室進行課程評估,檢查教學質量。
三、負責制定課程表、考試日程表。
四、負責教師教學工作量的計算;會同人事專干對教師進行考評。
五、負責全校學生檔案管理。
六、負責學生學籍與成績管理,負責組織學校各類考試。
七、負責學生畢業資格認定,會同學生處和各年級做好畢業證書及其他有關學歷證明的審核、發放工作;會同學生處和各年級提出學生結業、肄業和升留級的處理意見。
八、負責整頓學風和維持教學秩序的日常工作。
九、會同學生處和年級組處理學生在校學習方面的違紀事件。
十、負責全校教材的選用,做好教材的訂購和供應工作;會同教科處、課改處、各年級和教研室抓好教材建設,組織、檢查和審定自編教材和講義的編寫、評價、印刷,做好對內供應和對外交流等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教務處辦公電話:023-63002998
新生入學咨詢處辦公電話:023-630026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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